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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蘇養老金最低標準“十連增” 提至173元

2021-03-08 13:24:39來源:新華日報

省人社廳會同省財政廳日前下發通知,今年1月1日起,全省城鄉居民省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每人每月160元提高至173元,各地應在今年3月31日

省人社廳會同省財政廳日前下發通知,今年1月1日起,全省城鄉居民省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每人每月160元提高至173元,各地應在今年3月31日前將調整后的養老金發放到位。

調整全省近1100萬城鄉老年參保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,是今年省政府的民生實事項目之一。調整后,江蘇城鄉居民養老金最低標準比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高出80元。至此,我省已連續10年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。(黃紅芳)

關鍵詞: 養老金 最低標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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